米兰体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建檔工作實施辦法
為認真做好我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切實保證國家和省製定的各項高等學校資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07〕8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教財〔2016〕6號)精神,結合我院實際🙌🏼,製定本實施辦法🧖🏽♂️。
一、適用範圍和認定工作的原則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我院正式錄取的全日製普通高職學生🧚🏻♂️、五年製高職和三年製中職學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確定合理標準,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民主評議和米兰評定相結合的原則。
二、認定工作的組織管理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必須製定嚴格工作製度、規範工作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1、我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米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院學生資助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和管理米兰的認定工作。
2、各系要成立以分管學生資助工作的系領導為組長🦇,團總支書記👩🏿✈️、輔導員(班主任)、學生代表等成員參加的認定工作組,負責本系認定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工作。
3⇨、各系要以班級為單位✌🏼,成立以團總支書記任組長,班主任、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認定評議小組,負責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認定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人數視班級人數合理配置🧏♀️,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於班級總人數的10%。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後👨🚀,其成員名單應在本班級範圍內公示。
三🚴🏼♀️、認定標準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
我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設置為一般困難、困難和特殊困難等三檔🪅。
我院在組織認定工作時,參照合肥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要著重考慮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家庭被當地政府列為特困戶或重點優撫對象、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財產損失嚴重等特殊情況的學生。確保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納入資助範圍👒;資助名額和資金的分配不能簡單地劃比例👩🏿🚒、“一刀切”;除國家特別明確的資助項目外,要根據學生貧困程度分檔發放資助資金🚶♀️➡️,加大對特困學生資助力度💁🏿♂️,避免“平均資助”現象。
四、認定程序
我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米兰學生資助工作辦公室、各系認定工作組、各年級認定評議小組,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認真、負責地共同完成認定工作。各系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應控製在30%左右。
1➗、米兰在向高職階段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應同時寄送《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在每學年結束之前,應向在校學生發送《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需要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及在校學生要如實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並持該表到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以證明其家庭經濟狀況。已被所在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再次申請認定時,如家庭經濟狀況無顯著變化,可只提交《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2),不再提交《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中職學生需提交鄉鎮、街道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2、每學年開學時,米兰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布置啟動全院認定工作👨🏼✈️。認定評議小組組織學生填寫《米兰体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並負3🕷、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米兰体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和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對照本辦法確定的認定標準🫵,並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以及影響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情況🤾🏽♂️,認真進行評議🏏,確定本年級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並公示3個工作日,報系認定工作組進行審核。
4、各系認定工作組要認真審核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如有異議🧚🏿,應在征得認定評議小組意見後予以更正🤸🏻♂️。
各系認定工作組審核通過後,要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𓀐🏄🏽♀️,以適當方式、在適當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如師生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系(校)認定工作組提出質疑。認定工作組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對系認定工作組的答復仍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米兰學生資助辦公室提請復議。米兰學生資助辦公室應在接到復議提請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情況屬實,應做出調整。
5🍢、米兰學生資助辦公室負責匯總評審各系提交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以適當方式、在適當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米兰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並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
6、每學年米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原則上在開學後的一個月內完成👨👦。
五🥝、認定工作的檢查與監督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是涉及學生切身利益的一項常規性工作🚴🏽,米兰應全面、細致地製定和完善各項規章製度,將認定工作作為每個學年開學初的重要任務進行布置。米兰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學生管理👰🏻、財務部門加強對各系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監督與指導🧛🏿,發現問題,堅決糾正。
米兰和各系每學年應定期對全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一次資格復查🔴🙂,並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米兰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米兰和各系應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建立誠信檔案🤾🏻,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如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學校應及時做出調整🪢。
六、其他
1.本辦法由米兰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學生如有異議🫁🫴🏽,可參照《米兰体育學生申訴處理辦法》處理。
3.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